主题词:磷矿 整合 稀土

磷矿整合憧憬复制稀土辉煌

2011-08-25 中国冶金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磷矿整合的步伐将会加快,并体现出磷矿的稀缺性;而且,只有改变国内磷矿石价格低于国际水平的现状,才能避免放开出口之后国内磷资源的大量流失。

  “《化学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力挺磷矿资源整合,继稀土、萤石之后,磷矿成为又一个受市场关注的资源品。”分析人士认为,磷矿整合的步伐将会加快,并体现出磷矿的稀缺性;而且,只有改变国内磷矿石价格低于国际水平的现状,才能避免放开出口之后国内磷资源的大量流失。更有市场人士憧憬,磷矿可能成为下一个稀土。

  抢矿大战爆发

  8月18日,兴发集团公告称,公司8月17日接到大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宜昌兴发集团已与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宜昌兴发集团以协议方式受让夷陵国资持有的湖北宜昌磷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同日,湖北宜化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下属雷波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拟增资6000万元,宜化肥业拟认缴其中的5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华瑞矿业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宜化肥业对华瑞矿业的持股比例由60.16%上升到82.54%。

  两家公司均位于湖北磷矿资源最富有的地区宜昌,同时发布各自在磷矿资源整合方面进展的消息,背后的故事值得玩味。业内人士称,湖北是中国磷矿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整合主体应当是兴发和宜化两家,谁能获取更多的省内资源尚待观察,可以确定的是抢矿大战已经爆发。

  触发市场对于湖北磷矿资源整合高度关注的是今年7月湖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矿高磷铁矿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文件在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设立省级磷矿规划区,将目前尚未设置矿业权的磷矿区及成矿远景区划为省级磷矿规划区。从2011年起,除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外,暂停省级磷矿规划区内所有矿种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

  二是进一步压减磷矿开发主体和矿业权数量,逐步重组和关闭生产能力在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使资源进一步向优势企业和大型重点磷化工企业集中。

  三是将磷矿列为湖北重要矿种,“十二五”期间,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依法有偿收回商业性投资的磷矿探矿权。

  四是推进磷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现有磷化工产业升级,支持精细磷化工产品开发,禁止新上低浓度磷肥项目和单纯生产黄磷的项目。

  近年来,磷矿资源整合已经是湖北省的一项重点工作。2004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加强磷矿资源的开发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磷矿资源,严格控制磷矿采矿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对磷矿开采规模实行总量控制。

  2006年1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磷矿资源管理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磷矿资源整合,2007年底前,使全省磷矿矿山总数压减至110家左右,到2010年,全省磷矿石开采总量控制在1200万吨(折标)左右,矿山总数减少到80家以内。

  湖北以外的地方也不平静。业内人士介绍,中国的磷矿资源主要集中在云南、湖北、贵州等地,云南、贵州的整合方案基本没有悬念,云南省磷矿资源的整合主体是云天化集团下属的云南磷化,贵州省磷矿资源的整合主体是贵州开磷和贵州瓮福。这两个省的磷矿资源整合走在前面,资源的集中度高于湖北。

  但是,即便在这些划分好“势力范围”的地方,依然有外来者向里渗透。金正大8月23日公告称,公司与贵州省瓮安县政府签订有关协议书,拟投资59.6亿元建设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公司将充分利用贵州省瓮安县丰富的磷矿及其他矿产资源优势,加快化肥产业链的整合。

  从限采到整合

  湖北省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磷矿高磷铁矿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之后,市场最初的解读是限制开采。当时,中国化学矿业协会有关专家曾表示,继湖北之后,云南也可能出台相关“限采”措施,磷矿地区保护性开采或将在全国推开,国家颁布对磷矿保护性开采的政策也为期不远。

  但限制开采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为磷矿资源整合做铺垫。《化工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今后资源整合将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矿肥、矿化结合为方向,多途径实现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整合。磷矿资源整合会逐渐向国有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集中,实行采选加工集中、一体化发展,没有磷矿资源支撑和优势的企业将被淘汰和兼并。

  有关数据显示,经过近几年的整合,全国磷矿由2007年的414家减少到2009年的339家,3年减少75家,减少18%;大型矿山由2007年的10家增加到17家。

  对于国家整合磷矿资源的原因,业内人士指出,磷矿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正在逐步走向枯竭。美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限制磷矿石出口并大量进口。中国也逐步认识到磷矿资源的重要性。国土资源部已将磷矿列为2010年后不能满足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20个矿种之一,以配额形式限制出口。

  中国表面上是一个磷矿富国,实际上却是一个磷矿穷国。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磷矿石储量和基础储量分别为41亿吨和100亿吨,分别占全球的27.14%和21.28%。但由于中国富矿少、贫矿多,平均品位仅17%。五氧化二磷大于30%的富矿仅占8.5%,不能直接利用的中低品位磷矿高达90%以上。

  业内人士称,中国磷矿不能直接利用的资源储量高达110亿吨,同时中国又是世界上第一大磷肥生产国,每年消耗磷矿5000万吨以上,其结果是在整个磷矿开采行业,特别是中小磷矿企业,势必采用见效快的“采富弃贫”开发模式。而磷矿资源的整合,将有利于提升矿产资源的利用率。

  据统计,中国磷矿品位大于30%的富矿仅为8.57亿吨,而每年采出的富矿占总开采量的60%以上;特别是经过四十余年的大规模的开采,剩余富矿仅能维持十多年开采,而每年损失的中低品位磷矿储量达1.5亿吨。

  分析人士指出,国外对于中国限制黄磷出口的指责,有望推进国内对于磷矿资源的整合,因为磷矿整合将从源头减少磷矿的供应,使得磷矿和下游的磷化工产品体现其应有的价值。否则,中国的磷资源将由于价格较低而大量流失。

  今年7月,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裁决报告,称中国对9种原材料实行的出口限制措施不符合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时的承诺,违规措施包括征收出口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许可证系统。这些原材料包括铝土、焦炭、萤石、镁、锰、硅铁、硅化碳、黄磷和锌等。

  据了解,黄磷是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每生产1吨黄磷要耗电14000千瓦时,同时产生2500-3000立方米的尾气。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掀起了一股黄磷建厂热,2004年前后中国黄磷产能由当初的80万吨扩大到近200万吨,达到世界总产能的80%。“十五”期间,中国黄磷以每年超过10万吨的出口量在国际市场独占鳌头。为减少磷资源的流失,2008年黄磷的出口关税一度达到120%的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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