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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4家稀土企业遭美“337调查”

2012-09-21 中国冶金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近一段时期,正海磁材有不少烦心的事要陆续去完成:选律师事务所,去美国跟对方交换证据,进行专家鉴定等。

  近一段时期,正海磁材有不少烦心的事要陆续去完成:选律师事务所,去美国跟对方交换证据,进行专家鉴定等。

  事情起源于美方发起的一项调查。美国当地时间9月18日,应日本日立金属及其美国子公司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美国、德国和奥地利等国的29家企业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企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其中,涉及的中国企业共有4家,正海磁材名列其中。

  针对这项调查,正海磁材投资者关系处人士昨日(9月20日)表示,公司将积极应诉,但由于只是刚刚立案,暂时还不会有实质性的后果。接受涉事企业均表示,由于产品出口美国份额非常小,对公司业绩影响不大。

  4家稀土企业遭遇调查

  “这个调查刚刚立案,具体时间是在昨日凌晨。”9月20日,烟台正海磁材投资者关系处人士介绍称。

  资料显示,所谓“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根据日立金属诉称正海磁材侵犯了其3项专利中的部分权利要求,三项专利的到期时间分别为2022年1月、2022年2月和2023年1月。如果最终裁定侵权成立,企业将无法继续进行在美市场的销售。“就是从欧洲买中国的产品再流通到美国也不行。”上述投资者关系处人士称。

  不过,据了解,正海磁材方面目前尚未与日立金属就此事进行交流。“日立说我们侵权,我们初步分析是没有侵权,因为现在双方的证据还没有交换,所以没法下结论。”

  获悉,日立金属的专利许可分为成分专利和工艺专利两种。前者是其专利的核心部分,但欧洲地区早已经到期,美国也将在2014年到期。到期后,这一专利许可形成的市场壁垒即存在消解的可能。

  而在上述正海磁材人士看来,这或许是日立金属发起起诉的动机。“因为日立金属2014年在美国的部分专利到期后,想要重新续约拿到(专利)的可能性比较小,它们可能想借此打压竞争对手。”

  行业内将更重视专利授权

  据了解,此次被调查的4家中国企业中,除正海磁材外,宁波金鸡钕铁硼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创科实业有限公司也在其列。涉案产品主要是烧结稀土磁体产品及发动机、音响、耳机、无线工具、计算机硬盘和高尔夫球球位标等含有这一材料的产品。

  但中国企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短期内恐难有进一步的结论。按照正海磁材的说法,此项调查的时间会比较长,可能在一年左右,现在只是刚立案,“我们肯定有明确措施,立案后要选律师事务所,去美国交换证据,进行专家鉴定等。”

  了解到,正海磁材目前出口美国的产品并不多,样品的确认收入甚至连1%都不到。“调查对公司目前的业绩没什么影响,因为不涉及经济赔偿,如果有影响可能会在未来的胜诉或败诉上,毕竟涉及美国市场。”前述正海磁材人士表示。

  还曾致电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试图访问,但公司办公室人员表示,负责此事的领导不在,无法给出详细信息。而宁波金鸡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此次调查对公司影响不会很大,“因为公司主产的稀土磁铁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份额各占一半,其中对美国销售额只占出口总额的10%左右。”

  但在行业人士看来,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大家都说日立金属的专利2014年到期,估计日方今后会接着申请专利续期,并可能出些新的专利(如工艺专利)出来。”

  由此,这项调查已经不再是几家中国企业的事,而是整个国内稀土深加工企业都可能面对的事情。“日立金属与中国5家企业有授权,但做这个行业的有太多企业,今后我们肯定也会考虑专利的事情。”上述正海磁材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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