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钢铁 未来 发展

钢铁行业未来发展分析

2013-04-18 中国冶金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日前从工信部内部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围绕已公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一系列后续政策,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将运用差别电价、严控信贷、监管部门查处、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最终迫其退出市场。

  日前从工信部内部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围绕已公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一系列后续政策,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将运用差别电价、严控信贷、监管部门查处、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最终迫其退出市场。

  作为“两高一资”的代表行业,钢铁无疑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了解到,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规范条件》。工信部在2010年6月制定完成的基础上,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变化,于2012年9月对其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了解到,日前,工信部初审了71家申报企业,公示了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这45家钢铁企业2012年合计产量3亿吨,占当年全国粗钢产量的41.4%。

  “仍有大部分企业有待审核。”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长苗治民说,随后的3周为公示期,公示企业将接受社会各界的考察和评判;之后,工信部还将开展后续的申报和公示工作,预计2013年将公布一到两批企业名单,力争到“十二五”末,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到《规范条件》中。

  了解到,相比较之前“行政命令关停”等手段,工信部即将开始的后续政策将更倾向于运用“市场化”手段,“有保有压”来治理行业乱象。苗治民表示,一方面、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支持其开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结构调整工作,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和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则将运用差别电价、严控信贷、监管部门查处、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最终迫其退出市场。

  “过去十几年,由于多种原因,钢铁行业产能无序扩张、产业集中度低、资源保障力弱、市场恶性竞争、环保压力大等问题日益显现。此前,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会通过行政审批手段,例如新项目不予审批、土地不予供应等,但在巨大市场需求拉动下,在有产量就有效益的大环境中,企业更多地注重规模扩张,致使我国钢铁产能逐年攀升。”苗治民指出,多年来通过行政审批手段严格控制产能收效甚微。

  根据中钢协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粗钢产量已达9.7亿吨。中钢协相关负责人在表示时表示,从实际产能来看,已经超过10亿吨,如果将一些违规建设的钢铁产能都计算上,数字还会更惊人。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冶金规划院院长李新创日前指出,中国钢需求很难超过9亿吨,更不会达到10亿吨以上,即使今后需求有增加空间,“但这空间远远消化不掉已有的产能”。

  产能过剩也令钢铁行业陷入“亏损”怪圈。根据中钢协的数据,2012年,全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0.04%,从钢铁主业来看,基本上全行业都处于亏损。中钢协副会长刘振江指出,2013年一季度情况并没有改观,企业经营状况一个月不如一个月,钢产量增加过快是主因。

  “我们这次的政策着力点,就是在帮助符合规范的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同时,限制和削弱不符合规范的企业竞争力,以此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行业发展,并确保健康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苗治民说。

  我的钢铁咨询中心总监徐向春时说,政策能否奏效关键要考虑如何和地方政府保护进行博弈。他分析指出,钢铁工业不仅可以带动地方就业,同时也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和支柱产业,因此一般都是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行业和投资重点领域。另一方面,因为缺乏监管和规划,有的企业在地方政府鼓励下,仍然热衷于扩规模、铺摊子;有的企业在节能环保等要素成本上投入较低,靠牺牲环境换取短期利益。可以说,造成钢铁产能过剩,地方政府无疑扮演了“保护伞”的角色,因此除了推进“环保”等市场化手段促进行业整顿外,还需要将行业整顿纳入地方政府考核问责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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