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木门企业 走出去 进出口 退税

大木门企业走出去 一定要注意进出口退税问题

2015-11-11 中国冶金投资网
 

  随着木门企业走出,不少木门企业开始进行对外贸易,然而在进出口贸易中,并不是那么顺利。除了对国外风险掌控之外,更多是对进出口流程中的环节不是很清楚。近年来,国家对出口退税法规多次进行调整和梳理,如果出口企业不能及时掌握和熟悉,势必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特别是大型木门企业,由于涉及税款多,更要防范税务风险。大型木门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需要格外注意四类问题。

  一、非主流业务税务风险疏于监管

  目前,大型木门企业出口退税多是采用专职的进出口部门或公司来进行专业化管理,但往往这些专职的进出口公司除经营本公司的业务之外,也会利用自己手中的资质拓展一些其他的进出口贸易,增加本公司的利润和业绩。这些经营业务因没有纳入大型木门企业的管理链条,涉税风险的防范意识不强,基本处于管理的“真空地带”。

  二、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缺乏协调

  大企业往往分工都比较细,部门也比较多,如果各部门没有统一的监控体系,发生税务风险的几率将会大增。一般而言,出口退税主要涉及销售和财务两个部门,销售部门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市场销售,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涉税事项。如果部门间的配合不到位或者监管出现问题,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税务风险。

  三、财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

  目前,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管理也发生着变革。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文件发布至今,有关出口退税法规的文件不少于30份。由于出口退税法规较多,很多大型木门企业财务人员跟踪学习不到位,导致税务处理出现错误。因此,大型木门企业要提高自身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一是加强税收法规的学习,掌握出口退税容易发生的风险点;二是在政府部门大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要准确把控税收法规的适用条件,防范备案后税务风险的发生;三是利用出口退税法规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调节企业的流动资金,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四、税务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

  为了加强大型木门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型木门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就下发了《大型木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同时,在今年发布了《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根据该公告,出口企业被划分为四类,而出口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被列入评定一类企业的标准。可见,国家对大企业出口退税风险体系的建设十分重视。不过遗憾的是,目前部门大型木门企业在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上欠账较多,需要加快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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