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合金钢 钢铁

专家:防范利用合金钢形式规避出口关税

2008-07-04 中国冶金投资网
 

    2008年1-5月全国钢材出口总量2169.8万吨,同比下降20.97%,金额为197.95亿美元,同比上升9.87%,“一降一升”,说明钢铁产品出口结构得到优化,也说明国家调控起到了明显效果。

    在控制钢铁产品出口时,国家并没有搞一刀切,国家几次大幅度调整出口退税和加征出口关税, 但对部分特种钢材、不锈钢、无缝管、冷轧品等76个税号仍保留5%出口退税,说明国家扶持高技术含量的高端产品出口的政策取向。

  但是, 1-5月份统计数据显示:其他热轧合金钢条杆出口数量同比增加263.21%,这显然是不正常的,通过数据的分析、价格的判断并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得出结论,在其他合金钢的出口数量中,有相当大的比例不是国家鼓励出口的真正意义的合金钢。

  目前普通长材征出口关税15%,普通板材征出口关税5%,合金钢出口则享受退税5%的政策,而通过加上少量合金,成本增加仅数十元,即可以将普通钢材产品转化为合金钢材,由加征关税转为享受出口退税,一征一退的差价非常可观,导致以合金钢形式出口的数量剧增。从各港口现场查看的情况来看,钢铁行业的螺纹钢和线材、盘卷,经过加硼或加铬,就可达到海关税则号72283000标准,从原加征15%关税,转变成享受5%退税政策,形成所谓合金钢出口量大幅度增长局面;另一方面,还有个别碳钢,蒙混过关,以合金钢形式出口,也影响到合金钢棒材出口数量的增加。这种所谓合金钢出口量大幅度的增长,是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钢材出口的干扰,特钢行业甚为忧虑。

  针对利用合金钢形式规避出口关税这一现象,不能简单地用取消合金钢品种出口退税的办法,否则,国家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政策方针将得不到保证。目前,国家仍保留5%出口退税的工模具钢、不锈钢、高温合金等特种钢材、无缝管、冷轧品等76个税号,属于高技术含量产品,在国外也是属于鼓励出口的特钢产品,通常享受一定的退税。所以,国家对钢铁产品实行不同的关税政策,引导钢铁企业加快调整品种结构,避免“两高一资”低端产品的出口,是完全正确的,体现了有保有压的政策导向。问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钻了空子。空子就在於72283000税号中关于合金钢的标准定得过宽,如标准中Cr的含量 0.3%及以上、B的含量 0.0008%及以上,Co的含量0.3%及以上,Mn的含量1.65%及以上,Mo的含量0.08%及以上,Ni的含量0.03%及以上都定义为合金钢,只要含有一个合金元素且合金含量低于1%的产品都纳入合金钢条杆范围,这就为非合金钢利用合金钢形式规避出口关税有空可钻,导致今年1-5月,海关统计累计出口“合金钢条杆”206.85万吨,同比增加263.21%,从而引起关注。实际上,据特钢协会统计,中、高合金钢棒、线材(合金含量大于1%的产品,如W9Mo3Cr4V、Cr12MoV、GCr15、Cr25Ni20等),去年全年仅出口棒材142万吨,线材4.9万吨;今年1-5月中、高合金钢棒材也仅出口51万吨,线材2.5万吨。说明大量出口的是合金含量低于1%的低合金钢材和加上少量合金将普通钢材产品转化的所谓合金钢材。

  为此,我们建议:

  1、防范建议:参照国家行业标准,修订海关注释中关于“其他合金钢”的定义,提高对化学成份的限制要求,对符合新成份要求的商品用原税号,对不符合新要求的归入“其它”类。  参照国内的合金钢标准,修改税号72283000中关于合金钢的标准,即提高合金含量标准,使中、高合金钢,继续享受5%退税,因为,随着含量的提高,性能必然发生变化,有利于鼓励国家支持的合金钢出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为便于统计中国出口类别数据与国际接轨,能否将该税则号新增72283020(即新的含量标准),而合金含量低于1%的该税则号产品,可不再享受退税政策。

  2、建议考虑实施出口资质标准,更有效控制钢铁产品出口总量。

    3、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特钢产品需要参与国际竞争。我国特殊钢基本上是国内市场,特钢长型材进出口量很少,出口量仅占国际市场份额约5%,而且出口优特钢与普钢相比,附加值较高,从未引起任何国家的国际反倾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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