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钢材 退税

钢材制品出口退税率增至9%-13%

2009-04-02 中国冶金投资网
 

  根据财政部3月27日发布的出口退税调整新方案,自4月1日起,部分钢材品种出口将实行新的退税政策。

  此次享受出口退税率提高的钢材产品均集中在高附加值的钢铁高端产品方面。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冷轧卷材、热轧不锈钢卷板、取向硅钢品种、合金钢品种、无缝管品种以及炉灶类品种的钢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13%。

  兰格钢铁网分析师李皓表示,钢材出口是我国钢材消耗的一条重要途径,对缓解国内钢铁产能过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去年我国钢材总产能58177万吨,出口5918万吨,进口1539万吨,净出口量约占总产能的7.5%。

  2008年,我国曾先后三次调整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与去年12月出口退税秉承“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的思路不同,此次享受提高的出口退税政策的钢材品种执行了《钢铁振兴规划》及其《细则》的思路,反映了“要继续坚持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认真落实提高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措施,适时适当提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李皓表示,我国钢材进出口大省——江苏省自今年起钢材出货量明显缩水,部分企业甚至出现转行的现象。当地一些企业认为,当前国内钢材价格相对过高,国际竞争力不强。

  李皓认为,退税保持在9%~13%仍不足以在国际市场体现出中国出口钢材的价格优势,对整个出口的积极性刺激是不够的。但美国、欧盟等市场反倾销的呼声愈演愈烈,中国钢铁出口退税力度将有所转弱,后期出口形势不容乐观。未来扩大国内市场内需、控制钢企产能是缓解国内钢铁供需矛盾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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