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钢铁

我国今明两年不再核准扩大钢铁产能项目

2010-06-18 中国冶金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2011年底前我国将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意见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

  2011年底前我国将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意见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

  中国政府网6月17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2011年底前我国将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意见同时提出,要进一步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

  意见提出,钢铁工业是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要将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作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对所有新建和改造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

  要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要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贷款授信、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方面,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的支持。

  意见提出,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钢铁产品出口,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有利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进出口措施,相应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

  意见提出建立长期稳定的铁矿石进口渠道。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与各类钢铁生产和贸易企业的协商,建立健全进口铁矿石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内用户和国外供应商加强协调协作,建立长期稳定、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保持进口铁矿石的合理价格水平。

  同时,优化铁矿石资源配置,铁矿石资源要优先配置给符合《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做好进口铁矿石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公布的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加强对铁矿石进口流向的监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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