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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急赶进度

2010-08-11 中国冶金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急赶进度,对于大部分民营中小钢企而言,这则是一次关系“生死存亡”的考验,他们正苦寻突围之路。

  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急赶进度,对于大部分民营中小钢企而言,这则是一次关系“生死存亡”的考验,他们正苦寻突围之路。

  据证券日报8月11日报道,根据此次工信部公布的名单,共有175家炼铁企业需要淘汰落后产能共3,524.6万吨,其中钢铁生产大省河北最多,其次是山西。对于不少中小民营钢企而言,这次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

  淘汰落后产能对于国内钢铁业来说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命题。8月9日,一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再度显示工信部推动这一政策的决心。

  对此,一些此次被工信部“点名”的大型钢企日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的采访时纷纷表示,此前已在进行相关工作,并将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进度。而另一方面,对于大部分民营中小钢企而言,这则是一次关系“生死存亡”的考验,他们正苦寻突围之路。

  距离9月底“大限”时间不多

  根据此次工信部公布的名单,共有175家炼铁企业需要淘汰落后产能共3524.6万吨,其中钢铁生产大省河北最多,为1181万吨,其次是山西659.5万吨;另有28家炼钢企业需要淘汰落后产能876.4万吨,其中河北222万吨、其次是广东125万吨。

  工信部表示,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前关停。

  距离9月底的“大限”仅剩50多天,为保证这一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顺利完成,工信部此次也设置了不少颇具威慑力的“虎头铡”:如对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

  此外,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将采取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措施。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还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我们一直在做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8月9日,一位河北钢铁集团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此次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河北钢铁集团旗下邯钢集团的25吨转炉和宣化钢铁的300立方米高炉都“榜上有名”。
  
  “像邯钢,之前我们就刚刚淘汰了四座300立方米的高炉。”该河北钢铁人士道,“我们之前就有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这次可能会在时间表上做一些调整,我们会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努力完成任务。”

  另一家此次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颇重的大型国有钢企是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需要在9月底前淘汰四座高炉,产能为200万吨。

  8月9日,柳钢股份董秘办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坦承需要淘汰的四座高炉归属上市公司,“之前已经拆掉了两座小高炉,就是属于名单上要淘汰的(设备)里面的”,但他也表示尚不清楚剩余的落后产能淘汰计划。

  钢铁业或再掀联合重组大潮

  如果对大型钢企来说,淘汰落后产能是“任务”,那么对于不少中小民营钢企而言,这却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

  “我是辛辛苦苦发展起来的,强制性地恐怕很难行得通,关键要给一个出路。”唐山国丰钢铁总经理张震表示。

  出路在何方?“研发自主技术、塑造企业自己的拳头产品是中小钢企生存和发展的出路。”山东淄博一家钢厂负责人表示,“钢厂将会在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上下大工夫,加强钢材产品的性能提高与改善,尤其是将对建筑用钢标准进行改进。”

  然而问题是,我国中小钢企有1000多家,全部做特色产品是不可能的。而且,大多数中小钢企并没有充足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进行战略转型和产品升级;即便它们上马高附加值的钢材项目,也未必是大型钢企的竞争对手。

  对此,中国物流技术协会前任理事长牟惟仲认为:“寻求与大型钢企进行互补性重组也是中小钢企可供选择的发展方向。钢铁集团化趋势是肯定的,各省都要成立大的钢铁集团,比如象河北钢铁集团一样。”

  “联合重组可以达到‘双赢’的目的。对大钢企而言,可以将已形成规模效应的低附加值产品的产能划拨出去,集中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对中小钢企而言,可以补充大钢企产品转型后在低附加值产品方面留下的空缺,并继承大钢企在低附加值产品上的规模效应,而且还可以适度扩大自身的销售网络,进入大型钢铁企业已有的市场领域。”也有分析师如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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